瑤醫瑤藥治療紅斑狼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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瑤醫把紅斑性狼瘡稱為“蝴蝶瘟”,歸屬于瘟和毒的惡病范疇,現代醫學,把紅斑性狼瘡分為盤狀和系統性紅斑狼瘡,目前認為,紅斑性狼瘡的發病,以遺傳為基礎,以免疫失調為核心,以內外環境變動為誘因。對于紅斑性狼瘡的治療,現代醫學主張用激素、免疫抑制劑、免疫促進劑、纖溶等藥物,對癥支持療法、血漿交換療法等。各種藥物和療法都有一定作用,但是效果均不理想。因此,就目前水平而言,紅斑狼瘡是一種公認的疑難病。筆者繼承家學,專門攻治紅斑性狼瘡已多年,在獲得相當效果的同時,也形成了若干經驗認識,摸索出了瑤醫治療紅斑性狼瘡的某種規律。

一、證候雖繁雜,病機則穩定
紅斑性狼瘡因其損害眾多器官組織,所以臨床表現十分復雜多變。就中醫辨證原則而論,均將紅斑性狼瘡分為很多證型,處以十余種方劑。但是這種認識與客觀實際又有一定的偏離性,所以往往效果并不穩定,對不同疾病的同一證候,效果的重復性較差。事實上,紅斑性狼瘡雖然臨床表現千差萬別,但是其病理機制是穩定的,不同的臨床表現只是同一病理機制作用于不同的組織器官,進而導致不同組織器官產生不同的病理解剖和病理生理改變造成的。這一疾病本質古人是不了解的,所以才使診斷辨證完全隨臨床表現的變化而變化。這種辨證診斷認識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其局限性也是存在的。
因為把一個統一的疾病分為互相缺少緊密聯系的證候類型,難免有過分追逐表面現象,使診斷偏離疾病本質的弊端。筆者早年也曾按常規辨證施以不同方藥,但是效果并不理想。后來以家傳瑤醫藥驗方,瑤寶狼瘡平1號方為不變基礎方,制成膠囊劑。在此基礎上隨證加減變化配以靈活性的飲液,如此才收到了較理想滿意的效果。
根據實驗經驗,綜合中西醫理論認識,筆者才悟出,為有效指導治療,診斷認識必須把握穩定病機,兼顧多變癥狀。根據經驗方藥作用性能,可以初步認為,多變的是各種寒熱虛實癥狀,不變的是毒邪和血瘀病機。臨證時謹守病機,旁及癥狀去遣方用藥才能收到實效。
二、治證宜靈活,治病需規范
雖然治病是中西醫的共同目的,然而治病的途徑卻不相同。就總體而言,中醫雖然要治病,但卻是通過治“證”的途徑達到以治“病”的目的。
就紅斑性狼瘡而言,它的證候有多種類型,按辨證論治原則要求,需處以不同的治法和方藥。實踐證明,不同的疾病雖然可出現同種證候類型,但是同一種方藥對不同疾病的同一證候類型的效果是不一樣的。紅斑性狼瘡的證候表現是受紅斑性狼瘡的病因病理支配的,不能改變這種病因病理的方藥,不論其如何對證合理,也不會有理想效果。這說明“病”比“證”更為根本,也更為重要。這并未否定辨證論治原則,只是指出了它的局限性。我贊成近年來倡導的辨證與辨病結合的主張,進而體悟到還要治證和治病相結合,再進而主張以治病為本、為主,以治證為標、為輔。
對紅斑性狼瘡而言,自身免疫損害這一病理是穩定的,所以針對這一穩定病理環節的治法方藥就應該規范。而其臨床證候表現多變,針對證候變化的治法方藥可以相對靈活。根據這一思路,臨床總以解毒祛瘀為不變的治法,針對證候變化的治療法則隨時調整,或兼以清熱,或兼以祛風、滋陰、通痹、利水等等。
三、君臣藥定位,佐使藥變通
瑤醫治病十分強調理、法、方、藥的統一和協調,關于紅斑狼瘡的治療,筆者認為其證候雖繁雜,病機卻是穩定的。在治療原則上,治證雖然靈活,治病卻要規范。在這種理法認識和論證基礎上,相對應的遣方用藥就必然有與之相應的處理準則。多年臨床實踐使我確信,治療紅斑性狼瘡,其用藥處方不可以隨證候差別變化而隨意靈活。既然病機穩定,治療又以治病為本為主,處方用藥也就需要相對的穩定性和規范性。
在實際用藥過程中,我多年一直堅持這樣一個原則:即針對不變病機的藥物為君臣藥,這部分藥物均具有較強的解毒祛瘀功能。這部分藥物不論任何證候類型的紅斑狼瘡,都必須不變地應用,以直指毒邪血瘀這一核心病機。而兼顧證候表現的藥物則可以隨證候不同而有所變化。
關于紅斑性狼瘡,其本質對瑤醫而言就是毒邪血瘀的病機,對西醫而言,就是自身免疫這一病理機制。從多年臨床效果估計,處方中的解毒祛瘀藥物能夠有效控制多臟器損害指標,消除皮疹、發熱等臨床表現,由此可以判斷這些藥物能調節免疫功能,控制自身免疫損傷。
方劑中的佐使藥,從其在方劑中的地位看,其作用是輔助性的有了這些藥物,可以使方劑作用更加全面和周到。這些藥物不能統一,也不必統一,應針對證候變化而調整,以配合固定不變的君臣藥發揮總體作用。多年實踐證明,這種處方原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既體現了靈活性,又保證了規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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