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問:如何辦理轉外就診手續?個人負擔有何規定? 外診應注意什么?
答:疑難病例因當地醫療條件限制需要轉外地診治的,按照逐級轉診的原則,由二級以上(含二級)的專科醫院或當地最高級別綜合醫院出具轉診手續,并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市外可轉本省上級醫院或醫學院附屬醫院。特殊病例需轉外省診治的,可轉上海市所屬的醫療保險定點三級醫院。
經批準轉外診治的醫療費用,個人先支付5%,然后再按醫療保險相關政策報銷。未經批準,自行外出診治的醫療費用,出國、出境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不予報銷。
外診應注意: 1、辦理轉診手續;2、在批準的醫院就診; 3、入院時應主動告知經治醫師自己是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用藥、治療應盡可能在規定的藥品目錄和診療目錄范圍內,避免因目錄外藥品和診療項目過多使用,加重患者的負擔;4、病情獲得明確診斷后,市內醫院有條件治療的,應回市內醫院治療;5、出院時及時索取并保管好出院小結、有效票據、用藥及費用清單或病歷中醫囑復印件。
網民問:醫保用藥有何規定?
答:根據我國現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只能是低水平的,只能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因此,只有部分療效好、安全性高、價格低的藥品才能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給付范圍。目前,我市執行的是《江蘇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它是由甲類藥品和乙類藥品兩部分組成。甲類藥品是指全國統一的、能保證臨床治療基本需要的藥物。這類藥物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范圍,并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標準支付費用。乙類藥品是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有部分能力支付費用的藥品,這類藥品先由參保人員支付一定比例的費用后,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范圍,并按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標準支付費用。
網民問:安裝人工器官應如何辦理審批和報銷手續?
答:1、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安裝人工器官的,如:心臟起搏器、人工晶體、鋼板及納入醫保范圍以內的特殊檢查和治療項目,需憑定點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書、材料預算清單(醫生簽名、醫院醫保辦蓋章)、醫保證卡到醫保經辦機構醫療管理服務窗口辦理審批手續,其上述材料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其余醫療費用劃卡結算。
2、出院后由單位專管員或家屬持本人身份證、患者醫保證、醫保經辦機構批復、出院小結、發票、電腦打印的費用清單(注明材料名),到醫保經辦機構醫療管理窗口報銷。
3、參保人員安裝人工器官等特殊材料費用,符合《鹽城市基本醫療保險醫用特殊材料支付范圍和標準》的,進入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報銷。其中: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部分報銷90%,個人負擔10%;3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部分報銷85%,個人負擔15%;10000元以上的部分報銷80%,個人負擔20%。
網民問: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手續怎么辦?
答: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或者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其中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網民問: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醫療保險費怎么辦?
答: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遲延繳納的,除責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