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陸季惠)昨天記者從市司法局了解到,蘇州市法律援助對象經濟困難標準,由現行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570元/月)調整為月最低工資標準(1370元/月),大幅降低了法律援助的門檻,這意味著更多低收入人群也能打得起官司。調整后的蘇州市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為全省最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處處長曹旻介紹,即日起本市法律援助對象經濟困難標準將以月最低工資標準為新標準,即:申請人及與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申請日之前12個月的月平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我市確定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法律援助事項涉及糾紛的對方當事人與申請人屬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僅對申請人個人經濟狀況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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