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上遇到患尖銳濕疣的孕婦,大致有兩種情況:
一是在未懷孕之前,男女雙方或其中一方已經患有尖銳濕疣,未能及時、有效地治療或治療得不徹底,尚處于亞臨床感染或潛伏期,就急忙地懷孕了。另一種是懷孕后,無意中感染了人類乳頭瘤病毒,突然發現或出現尖銳濕疣。
不管是哪種情況,懷孕期 間,由于體內免疫功能、內分泌系統及陰道環境的改變和白帶增多等原因,往往導致孕婦容易感染人類乳頭瘤病毒,并在感染后促使尖銳濕疣組織迅速生長,疣體增多、增大。
孕婦患了尖銳濕疣后,最擔心的是會不會傳染給未出生的嬰兒,以后經產道出生的嬰兒,是否會感染上尖銳濕疣。作為醫生,對這些擔憂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我們在臨床上,也常看到有些患尖銳濕疣的孕婦,她們的新生兒確實因此而患有尖銳濕疣。
關于妊娠期尖銳濕疣的治療,應盡量避免應用局部化療藥物,如足葉草酯酊,以免藥物吸收對胎兒產生毒性。在用藥時,一定要權衡利弊,臨床上可施行冷凍或激光,或選擇手術刮除等,為防止手術時出血或宮縮,可分次治療;也可以術后用3%肽丁胺霜外涂。據臨床觀察,此藥對孕婦及胎兒均無不良影響,也不需要做人工流產 ,可生下健康 的嬰兒。
在妊娠晚期,如果疣體不斷地擴大,阻塞產道或分娩時有造成大出血的危險,盡量不要引產,待足月,剖腹取出胎兒后再進行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