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來賓市興賓區正龍鄉果塘村—名5歲男童被狗咬傷,到該鄉衛生院打狂犬疫苗,21天后病發致死。經化驗,所用狂犬疫苗為假藥。來賓市隨后查獲“問題”人用狂犬疫苗1000多人份,貨值33萬多元;8名涉嫌制售假劣藥品犯罪嫌疑人被捕。
一位涉事的衛生院院長居然說,假疫苗對身體并沒有什么害處,只是沒有起到疫苗應有的作用而已。這種紙糊起來的謊言,實在經不起任何的推敲。首先,假疫苗為何種物質所制?在這依然是個謎的前提下,就去武斷的論定其對身體沒有什么害處,這就根本不符合事實。何況,假疫苗根本不可能具備應有的藥理效應,起不到保護作用,作為專業人士,怎能如此信口雌黃?
近幾年來,類似的假狂犬疫苗事件已經發生了好幾起。根據我的觀察,在追查假疫苗流向,補打真疫苗及補償受害者,以及懲罰那些生產及經營假疫苗者的制度程序的啟動上,一些地方政府的工作還未真正做到位。這種程序的人為疏忽,很可能與“假疫苗無危害”的思維有關。既然監管不到位,違法成本又如此之低,在經濟利益誘惑下,少數昧盡良知的經營者自然會鋌而走險。
在5歲男童發病死亡后,來賓市相關部門經過了幾個月的調查之后,才查禁這批狂犬疫苗假藥及其他類型的“問題疫苗”。在我看來,不管這種狂犬疫苗是否有問題,在疾控部門尚未拿出檢驗報告之前,都應迅速叫停,待檢驗結果證明狂犬疫苗確實沒有問題,再“開禁”也不遲。問題是,假如這批狂犬疫苗確實有問題,又沒有及時禁用,導致更多的患者受害之后,再行“亡羊補牢”之舉,豈不晚矣?
我國是受狂犬病危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據推算,全國每年被犬、貓傷害的人數超過4000萬人,近年的年報告狂犬病死亡人數均在2400人以上,僅次于印度,居世界第二位,死亡數位于我國各類傳染病的前三位。狂犬病及其導致的死亡已成為我國最為嚴重的公共衛生問題之一。在這種現狀面前,如果我們不對疫苗生產及經營進行更嚴格的監察與責任追究,將很難真正保護到那些因注射假疫苗而生命健康權益受損的無辜公民。他可能是你,也可能是我,也有可能是我們關心的任何一個人。 |